目的
概述有关EPS执行董事、EPS员工或EPS全球道德委员会成员(统称为EPS代表)的投诉的接收、调查和裁决程序。 由于EPS代表通常进行投诉程序中的所有程序,并且为了公正起见,在有关于这些人的投诉的情况下,有必要采取单独的程序。
定义
裁决– 对投诉中的指控是否属实以及对被投诉人的任何后果或纪律作出正式决定的过程。就投诉中指控的真实性以及对被投诉人的任何后果或纪律作出正式决定的过程。
投诉– 对EPS代表的投诉或关注,涉及其作为教师或部长的非EPS角色的行为,或涉及其作为EPS代表的行为,无论其是否为教师或部长。
EPS代表 – EPS的任何雇员、EPS执行董事(ED)或EPS全球道德委员会的成员。
全球道德委员会(GEC) – 由教师和部长组成的多元化国际机构,负责裁定EPS提出的投诉,供其审议。
部长 – 国际锡克教法会部长
报告人– 提交投诉的人。
答辩人– 已被告知投诉的投诉主体。
西里-辛格-萨伊布公司 (SSSC)– 非营利性宗教组织,负责监督3HO/锡克教达摩全球社区的各种非营利性和营利性组织。
SSSC达摩院法律顾问办公室(ODC)– 为SSSC及其办公室,包括EPS提供法律咨询。
特别委员会 – 为处理通常由EPS和GEC负责的所有投诉事务而成立的委员会,即计划和进行调查并对投诉进行裁决。
教师– 任何经KRI认证的昆达利尼瑜伽教师,KRI教师培训师,或KRI一级教师培训的参与者。
对EPS代表的投诉程序
对EPS代表投诉的纪律处理结果